国选文学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页 下页 |
田颍可亳州刺史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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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 正议大夫前检校右散骑常侍使持节洺州诸军事兼洺州刺史御史大夫充本州团练使上柱国赐紫金鱼袋田颍,自别屯将垒,专领郡城,而能勤恤师人,与之劳逸,故临戎则士乐为用,抚下而众知向方。忠勋既彰,能政亦著。牧守之选,吾所重之,谯酂之间,人亦劳止。授尔印绶,往劳来之,宜推前心,伫立后效。可检校右(一作左)散骑常侍使持节亳州诸军事兼亳州刺史御史大夫本州团练使镇遏使,散官、勋、赐如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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