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学
现代文学
名家文集
梦远首页
史籍历史
戏曲戏剧
笔记杂录
启蒙修身
外国文学
总集选集
诗文评论
古典小说
诗词歌赋
先秦典籍
诸子百家
四库提要
国选文学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页
下页
薛伯高等亡母追赠郡夫人制
敕:
某夫人某氏等,始播妇仪,终垂母道,教其令子,为我良臣,皆茂著才名,荣居爵位。永言圣善,宜及显扬,俾追启邑之封,式表统家之训。可依前件。
国选文学(
gx.moneyslow.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