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学
现代文学
名家文集
梦远首页
史籍历史
戏曲戏剧
笔记杂录
启蒙修身
外国文学
总集选集
诗文评论
古典小说
诗词歌赋
先秦典籍
诸子百家
四库提要
国选文学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页
下页
冯宿等可朝散大夫制
兵部郎中知制诰冯宿、侍御史裴注、义武军行军司马御史中丞萧籍、饶州刺史齐照、郑州刺史浑鐬并可朝散大夫同制
敕:
某官冯宿等:凡品秩之制有九,自五而上,谓之贵阶。而宿司吾言,注持吾宪,籍、照以降皆著勤,由朝议郎一进而及此。此之所以为贵者,荫及子,命及妻,岂惟腰白金,服赤茀,从大夫之后而已。宠数既重,思有以称之。并可朝散大夫。
国选文学(
gx.moneyslow.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