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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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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贝州刺史崔鸿可重授贝州刺史制
敕:
前贝州刺史崔鸿,尝牧贝邱,能修其职,及辞印绶,颇廑去思。相时之宜,从人之望,俾换新命,再临旧邦。况闻贮蓄时材,谙详物务,而方州思理,侯伯荐能。勉勤为政之心,勿忝知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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