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学
现代文学
名家文集
梦远首页
史籍历史
戏曲戏剧
笔记杂录
启蒙修身
外国文学
总集选集
诗文评论
古典小说
诗词歌赋
先秦典籍
诸子百家
四库提要
国选文学
>
白居易
>
白居易《制》
|
上页
下页
权知陵州刺史李正卿正除刺史制
敕:
审材之要,考察为先,吾之于人,试乃可用。李正卿颇窥吏道,因假郡符,畏法爱人,善于其职。夫速旌其能则吏劝,久于其政则化成,未可转迁,就加真秩。副吾知奖,无怠始终。可陵州刺史。
国选文学(
gx.moneyslow.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