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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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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植李翱等二十人亡母追赠郡县夫人制
敕:
寿州刺史张植亡母某氏等:夫忠于上者,教有所自;仁于下者,恩有所延。孝理之风,实繇此作。当今良二千石,皆与朕共理,虽禄不逮养,而名可显亲,将慰匪莪之心,宜流自叶之泽。俾从子贵,咸赠邑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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