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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
得甲替乙为将,甲欲到,乙严兵守备,不出迎,发制书,勘合符,以法从事。御史纠其无宾主之礼,科罪。不伏。
师律贵贞,兵符示信,茍未会合,敢忘戒严?乙奉中权,甲承后命,推轮相代,言赴及瓜之期,衷甲自防,犹轸前茅之虑。且信惟守器,权在隐情,符节既未合同,军卫如何彻警,所宜虑远,安可徇私?阙于将迎,虽乖主礼,究其守备,是叶军谋。无责建牙,恐非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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