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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2月13日致曹聚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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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仁先生: 十一日函奉到。《集外集》那里出版,我毫无成见,群众〔1〕当然可以;版税也不能要,这本子,我自己是全没有费过力的。惟一的条件,是形式最好和《热风》之类一样。 这本东西,印起来大约不至于犯忌,但内容不佳,卖起来大约也不至于出色。 专此布复,即请文安。 迅顿首 十二月十三日 附二纸,希转交杨先生。 又及。 注释: 〔1〕群众指上海群众图书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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