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文学 > 李叔同 > 致性愿法师 | 上页 下页 |
六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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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一年旧六月廿九日,晋江福林寺) 性公老人慈座: 前奉慈谕,适以笔墨、眼镜等,存贮水云,未及取还,迟覆至罪。受戒文写就,附邮奉。先付影印,后由慈座以硃笔填写名字及所受戒名。影印圈点之地位仍旧不可移动,无须另加殊色格线,一切皆照原样可耳。后学尔来衰老益甚,诸事怠惰。前承施资,敬受,感谢无既,已交与妙慧师存贮。俟他年或有往永春之因缘,即以此充旅费也。谨复,顺颂 法安 后学演音稽首 六月廿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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