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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胡汉民(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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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12月10日) 展堂先生: 十一月廿五日曾寄一书,请 先生指出我在何月何日的《伦敦泰晤士报》上发表一篇文字,其中有“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的一句话。 迄今已半月余了,未蒙 先生赐答。特此再上一书,请 先生务必拨出几分钟的工夫,令秘书处给我一个答复。如蒙剪寄原报,更感谢。 先生既认这句话犯了“可以不与共中国”的大罪,便不应该不答复我的请问。 胡适 十九,十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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