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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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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名之学,起於周季,其术为圣世所不取。然流览遗篇,兼资法戒。观於管仲诸家,可以知近功小利之隘;观於商鞅、韩非诸家,可以知刻薄寡恩之非。鉴彼前车,即所以克端治本。曾巩所谓不灭其籍,乃善於放绝者欤。至於凝、所编(和凝、和父子,相继撰《疑狱集》),阐明疑狱;桂、吴所录(桂万荣、吴讷相续撰《棠阴比事》),矜慎祥刑。并义取持平,道资弼教,虽类从而录,均隶法家。然立议不同,用心各异,於虞廷钦恤,亦属有裨。是以仍准旧史,录此一家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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