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学
现代文学
名家文集
梦远首页
史籍历史
戏曲戏剧
笔记杂录
启蒙修身
外国文学
总集选集
诗文评论
古典小说
诗词歌赋
先秦典籍
诸子百家
四库提要
国选文学
>
朱熹
>
周易本义
|
上页
下页
象传·噬嗑
䷔
震下离上 噬嗑
○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勅法。雷电、当作电雷。
屦校灭趾、不行也。灭趾、又有不进于恶之象。
噬肤灭鼻、乘刚也。
遇毒、位不当也。
利艰贞、吉、未光也。
贞厉无咎、得当也。
何校灭耳、聪不明也。灭耳、盖罪其听之不聪也。若能审听而早图之、则无此凶矣。
国选文学(
gx.moneyslow.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