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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选文学 > 王世贞 > 史论二十篇 | 上页 下页
刘备论


  说者以昭烈取刘璋为孔明之罪。或曰:“孔明未尝入蜀也,盖庞统谋之也。”或曰:“昭烈之入蜀,刘璋迎之也,至蜀而后有疑,乃始成师焉。”愚以为不然。刘焉者,虽帝宗也,而不臣,尝为乘舆服御物绝贡赋矣,曹氏欲挟帝以讨之,而力未及。

  刘璋之嗣有地也,非汉意也。其入蜀也以迎,其用兵也以郄,何伤乎?且是时荆州半与吴共之,其势必不足以立国。有蜀而始可存汉之绪,而进足以讨贼。愚以为孔明即与谋可也。且取天下与存天下者异,存天下,不得已而权以济之,犹胜于迂而失天下者也。

  昭烈之不杀璋,佩其将军印与其财物,而使之居公安,处之善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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