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文学 > 王夫之 > 周易大象解 | 上页 下页 |
噬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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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下离上) 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本义》云:“雷电当做电雷。” 法立于断,画一素定,明著于上,以示天下,使人皆晓然知而畏之,“电雷”所以为“明罚敕法”也。求情以明,勤其审察,知周乎下情,然后从而断之,雷火之所以为“折狱致刑”也。盖讲法不患不明,而辨析纤曲,则吏缘出入,而民可规避。若行法之下,必审求其情,无隐不悉,而后敢决焉,乃以刑必当辜,而民以不冤。明断皆祥刑之道,而先后本末不同如此,非君子孰能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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