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文学 > 计六奇 > 明季北略 | 上页 下页 |
钦定逆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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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钦定逆案,魏忠贤、客氏磔死外,以七等定罪。 一曰:首逆同谋,兵部崔呈秀等六人。 二曰:结交近侍,都御史刘志选等十九人。 三曰:结交近侍次等,大学士魏广微等十一人。 四曰:逆孽军犯,东平侯魏志德等三十五人。 五曰:谄附拥戴军犯,内监等十五人。 六曰:结交近侍末等,俱配赎,顾秉谦等百二十八人。 七曰:祠颂,照不谨例,冠带闲住,大学士黄立极等四十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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