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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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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乙居家理,廉使举请授官,吏部以无出身不许,使执云:“行成于内,可移于官。” 调选正名,诚宜守序,敷求懋德,安可拘文?乙积行于中,暗彰于外,廉使以道敦知己,欲致我于青云,天官以限在出身,将弃予于白屋?事虽异见,理可明征。抡琐琐之材,则循旧格,刈翘翘之楚,宁守常科?幸当侧席之求,无惑刻舟之执。况自家刑国,移孝入忠,既闻道不虚行,足见举非失德。所宜坚决,无至深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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