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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六
得丁丧亲,卖宅以奉葬,或责其无庙,云:“贫无以为礼。”
慎终之道,必信必诚,死葬之仪,有丰有省,谅欲厚于卜宅,亦难轻于虑居。丁昊天降凶,远日叶吉,思葬具之丰备,欲祔九原,顾家徒之屡空,将鬻五亩。爱虽深于送死,义且涉于伤生。念颜氏之贫,岂宜厚葬,览子游之问,固合称家。礼所贵于从宜,孝不在于益侈。盍伸破产之禁,以避无庙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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