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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


  得乙贵达,有故人至,坐于堂下,进以仆妾之食。或诮之,乙曰:“恐以小利而忘大名,故辱而激之也。”

  贵贱茍合,曾是泛交,穷达相致,乃为执友。乙既登贵仕,爰有故人,以为念旧追欢,知已之心未至,行权励节,成人之美则多,不登夫子之堂,乃进仆人之食。茍推诚而相激,虽屈辱以何伤?安实败名,重耳竟惭于子犯,感而成事,张仪终谢于苏君,是勉后图,且符注行。如或识才半面,契未同心,虽发愤以达人,必取怨于谤己,以斯致诮,亦谓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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