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选文学 > 白居易 > 百道判 | 上页 下页 |
三 |
|
得甲去妻,后妻犯罪,请用子荫赎罪,甲怒不许。 二姓好合,义有时绝;三年生育,恩不可遗。凤虽阻于和鸣,乌岂忘于反哺?旋观怨偶,遽胆铟刑。王吉去妻,断弦未续,孔氏出母,疏网将加,诚鞠育之可思,何患难之不救?况不安尔室,尽孝犹慰母心,薄送我畿,赎罪宁辞子荫?纵下山之有怒,曷陟屺之无情?想《芣莒》之歌,且闻乐有其子;念《葛藟》之义,岂忍不庇于根?难抑其辞,请敦不匮。 |
国选文学(gx.moneyslow.com) |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