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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明帝永平六年


  汉明帝永平六年(公元63年)

  春二月,王雒山出宝鼎,献之。

  夏四月甲子,诏曰:“祥瑞之降,以应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兹!《易》曰:‘鼎象三公,’岂公卿奉职得其理邪!其赐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先帝诏书,禁人上事言圣,而间者章奏颇多浮词;自今若有过称虚誉,尚书皆宜抑而不省,示不为谄子蚩也。”

  冬十月,上行幸鲁;十二月,还幸阳城;壬午,还宫。

  是岁,南单于適死,单于莫之子苏立,为丘除车林鞮单于;数月,复死,单于適之弟长立,为湖邪尸逐侯鞮单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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