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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儒学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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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十四年诏曰:“梁皇侃、褚仲都,周熊安生、沈重,陈沈文阿、周弘正、张讥,隋何妥、刘炫,并前代名儒,经术可纪,加以所在学徒,多行其讲疏,宜加优赏,以劝后生,可访其子孙见在者,录姓名奏闻。” 二十一年诏曰:“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穀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杜子春、马融、卢植、郑玄、服虔、何休、王肃、王弼、杜预、范甯等二十有一人,并用其书,垂於国胄,既行其道,理合褒崇,自今有事於太学,可并配享尼父庙堂。” ——其尊儒重道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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